控辩双方关系改善后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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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让对抗性系统妨碍司法与办案进程,但是,为我们的社区服务必须始终是我们唯一的头等大事。 因此,首先要认识到,尽管控方和辩方可能是站在相反的立场,但它们是同一系统中为实现相同目标而工作的两个部分。 如果您同意,请注册!

Lucy会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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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辩双方关系改善后的新时代

一旦某人被指控犯罪,刑法体系会呈现出对抗性——至少在个人层面上是如此——这是其应有的形式。 这样的设置是有意为之,前提是“案件双方的观点激烈辩论将最大限度地促进终极目标——给有罪之人定罪,还无罪之人一个清白。1

然而,要实现这一愿景就要求控辩双方在充分和平等的基础上为案件审理提供最好的辩护——而这种情况在我们的司法系统中却很少见。

Lucy明白:作为一名检察官,她有义务追求不带偏见的审判结果,让社区的所有成员(包括被指控犯罪的人)都有均等的机会获得总检察官提供的法律服务——无论他们的经济能力或人脉关系。履行这些义务意味着她将尽其所能确保一个公平和公正的司法对抗性的系统,包括:

  • 支持检察官和辩护律师获得平等报酬和资源

  • 倡议为辩护机构提供更多资金,以使他们能够协助其委托人选择替代受刑的方式,从而不必被监禁和重新入狱

  • 制定竞选筹款政策,确保不给予捐赠人和私人律师任何特殊待遇

  • 设立严格的流程用于处理办公室内部由辩护律师就检方上级决策而提出的申诉,确保做到一致对待,无论是政府律师还是私人律师,无论现有合作关系如何

  • 建立真正文件开示的调查取证政策,为辩护方提供总检察官掌控范围内所有一切资源,遵守迅速确认和披露布雷迪资料的一贯义务,并在必要时寻求司法保护令以确保证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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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制度变革要求我们在控辩双方之间培育出一种新的文化,并通过这种文化认识到个人层面上的对抗性关系与政策层面上的协作性关系之间的张力。改革的实现可以通过对共同追求正义的相互认可,以及各个机构之间进行合作的愿望来达成。

作为总检察官,Lucy将与辩护律师团体(该团体应与当地居民同心协力)、执法部门(警方)和法官一起协同努力,构思一个可以提升所有人生活质量的司法体系,具体设想如下:

  • 建立一支过渡团队,其成员包括曼哈顿公立辩护机构的领导层

  • 举行由公立辩护机构管理层人员、总检察官和各位局长参加的定期例会,以确保直属助理地方检察官的做法符合露西所拟定清晰愿景

  • 提倡公立辩护机构和检察院合作开展关于调查取证、庭审流程和法律标准的培训

  • 与辩护机构以重点改革的项目开展合作,例如拓展替代刑拘的途径和增加“问题针对型”的法庭